工作职责:
1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的各项规定,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发展规划;负责组织普通本、专科教育教学工作。
2.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确定教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负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,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(修订)和执行,组织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的编写;负责开展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校企合作育人等工作。
4.负责对全校教学日常运行进行组织与管理,组织编制教学日历,组织排课及选课工作,维护教学秩序;负责学校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,以及考试违规学生的调查与认定工作;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与审核工作、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。
5.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,毕业资格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颁发等工作。
6.负责学生实验、实习实训、毕业设计(论文)和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;负责教学实验中心管理与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、智慧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推广工作。
7.负责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、学科竞赛等组织工作。
8.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,负责各级教研项目的立项、申报及管理;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验收鉴定和推广;负责各级教学奖励的评选表彰和组织推荐工作。
9.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。
11.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